日期

2011/11/11

標題

ITE資訊專業人員-專案管理類鑑定

內容

  歡迎報考中華專案管理學會與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合作推廣《ITE資訊專業人員專案管理類鑑定》,詳情請參考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網站公告之100年度ITE 資訊專業人員鑑定應考須知」
(以下資訊摘錄自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「100年度ITE 資訊專業人員鑑定應考須知」,如與應考須知或網站不同,請以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網站公告為主)

考試介紹

一、證照等級:甲級

ITE資訊專業人員專案管理類鑑定》原由經濟部核發證照並認定為甲級證照,自99年起由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自行核發,等級維持不變 (詳見ITE官網公告)

二、考試科目:2

可分別報考,單科成績合格者,由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寄發單科合格證明,保留期限為3年。2科皆通過後,可申請頒發證書,證書頒發流程與費用請參考本說明第十七點。

Project Management Category 專案管理類

證書名稱

應考科目

專案管理專業人員
Project Management IT Expert

l 專案管理(IPJ)

l 軟體專案管理(ISP)

三、考試內容

()「專案管理(IPJ)」證照考試參考用書為本學會所出版的「專案管理基礎知識與應用實務」一書,考試難易度約等同本學會「CPMS專案規劃師」。鼓勵通過本學會「PMA專案助理」成績達80分以上或「CPMS專案規劃師」者,可踴躍報名考試,有很大的機會可以通過考試、取得甲級證照!

()軟體專案管理(ISP) 證照考試參考用書為「軟體專案管理」(作者:林信惠、黃明祥、王文良;出版社:智勝)。

四、報名資格:

()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18(計算至鑑定舉辦前1日止)

()非中華民國國民,但具有合法外僑居留證,且年滿18(計算至鑑定舉辦前1日止)

五、鑑定題型、時間及費用:

類別

鑑定科目

題型

時間

費用

專案管理類

專案管理
(IPJ)

單複選擇題混合
題數:40
配分:2.5/
(答錯不倒扣)
總分:100

90分鐘

800

軟體專案管理(ISP)

800

六、報名截止日期

()個人報名截止日期:1001115(星期二)

()團體報名截止日期:1001129(星期二)

 因考試報名截止日在即,為避免來不及報名,請由本說明得之考試資訊之報考人,無論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,皆統一使用「ITE資訊專業人員專案管理類鑑定團報表excel檔」,並請於1001129(星期二)前填妥報名表並完成繳費,直接向中華專案管理學會報名。

 中華專案管理學會聯絡資訊

電話:02-2225-1235       傳真:02-8227-5857

e-mailinfo@npma.org.tw

網址:http://www.npma.org.tw

地址:23586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8-615

七、團體報名手續:

()請使用附件excel檔,填妥「ITE資訊專業人員專案管理類鑑定團報表」

()繳費,繳費資訊如下:

-戶名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

-帳號:1254-7177-05811

-解款行:合作金庫復旦分行

-銀行代號:006

 請將團體報名費整筆一起匯入帳戶,勿個別匯款

 於完成報名程序後,除因本身之傷殘、自身及一等親以內之婚喪、重病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,造成無法於報名日期應考時,得依相關憑證辦理延期手續(以一次為限且不予退費),請報名應考人確認鑑定時間及考場後再行報名,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應考須知「3.4 注意事項」。

()ITE資訊專業人員專案管理類鑑定團報表」excel檔及「報名繳費收據」,一併e-mail至本學會信箱(info@npma.org.tw),缺件者恕不受理。

八、考試日期:1001217(星期六)。若當次鑑定人數不足20人次,得將該科目鑑定順延乙次或取消。

九、考試地點:

()分台北試區、台中試區、高雄試區,應考人需自行選定同一考區應試,報名程序完成後不得更改。

()應考通知將於鑑定舉辦日前5天,公佈於考生服務系統『考生服務-到考通知訊息』功能中,並同時以電子郵件提醒。

()如對試場地點及考試時間等相關資訊有疑問,請於鑑定舉辦3日前電洽鑑定執行單位各服務中心,如未洽詢致影響鑑定,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
()鑑定服務中心資訊:

  l ITE鑑定網:http://www.itest.org.tw

  l ITE鑑定服務中心聯絡方式及服務範圍

區域

地址

服務電話

北區推廣中心

台北市105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6

02-2577-8806

新竹縣市以北,含宜蘭縣、花蓮縣及金馬地區

中區推廣中心

台中市406北屯區文心路四段69824

04-2238-6572

苗栗縣至嘉義縣市,含南投地區

南區推廣中心

高雄市807三民區博愛一路3667樓之4

07-311-9568

台南縣市以南,含台東縣及澎湖地區

十、主辦單位:

()規範制定: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

()鑑定執行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

十一、鑑定方式:

()本項鑑定採電腦化鑑定,應考人須依題目要求,以滑鼠及鍵盤操作填答應試。

()試題文字以中文呈現,專有名詞視需要加註英文原文,非選擇題部分應考人答題以中英文回答皆可。

十二、題目類型:

()區分單選題及複選題,作答時以滑鼠左鍵點選。鑑定結束前均可改變選項或不作答。

()該題有附圖者可點選查看。

十三、合格標準:

()滿分為100分,應考人成績達70()分以上為合格。

()成績計算以四捨五入方式取至小數點第一位。

十四、成績公佈:

()鑑定成績於考場連線試務伺服器進行評分動作,完成後於現場列印書面成績單發放,由應考人確認無誤後自行攜回,不再另行寄發。

()如遇考場設備印表設備限制,無法現場列印應考人成績單,將於當科鑑定時間結束後,於考場公告各場次成績,應考人書面成績單將另行寄發。

()鑑定成績將於鑑定結束次工作日起算,兩週後公佈於ITE資訊專業人員鑑定網站。成績合格者,將另行寄發單科合格證明。

十五、成績複查:

()鑑定成績如有疑義,可申請成績複查。請於鑑定結束次工作日起算10日內(郵戳為憑),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(以一次為限)

()成績複查申請表請至ITE鑑定網下載。

()每科目成績複查及郵寄費用為新台幣150元整,申請方式如下:

1. 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,並黏貼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
2. 浮貼成績複查工本費劃撥收據正本(請自行留存影本)

  l 帳號:13864372

  l 帳戶名稱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

  l 通訊欄註明:ITE資訊專業人員鑑定成績複查申請

() 以掛號郵寄至以下地址:

  l 台北市105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6

  l ITE資訊專業人員鑑定服務中心』收

十六、證書核發:

()應考人於應考之各人員類別科目均合格後,可申請頒發證書,每張證書申請及由計費用為新台幣150元整。

()請至ITE鑑定網(http://www.itest.org.tw) 進行線上申請,步驟請參考「應考須知」4.5

()若應考人通過科目數,尚未符合發證標準者,可保留通過科目成績,待符合發證標準後申請。單科成績自應考日起計算3年內有效,逾期須重新報考。

()應考人若證書遺失或損毀時,得自證書核發日起計算3年內,依前述流程申請補發。

()申請證書每月1日截止收件(郵戳為憑),當月月底以掛號寄發。

十七、附件:ITE資訊專業人員─專案管理類鑑定團報表

十八、ITE專案管理專業人員